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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燕南天”三字一出,非但熊猫儿和王怜花吃了一惊,就连情绪最激动的朱七七都安静了下来,犹有些不确定地问:“你说得是那个燕南天?”
也怪不得她这样吃惊,实在是燕南天的名声太过响亮。
江湖本就是一个名利场,名气越大,便会受到越多人的妒忌,即便无中生有,也要搬弄些是非出来。能令仇人都不知从何骂起,平生未做过一件亏心事的英雄,古往今来,也不过两三人而已,燕南天便是其中之一。
燕南天行走江湖的时候,每个月都要做出一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,也不知捣毁了多少邪窟,诛杀了多少恶人。若非他这几年行迹渐隐,在查明“柴关”和“快活王”就是一个人,洞悉这桩惊天动地的阴谋后,仁义山庄是怎么样也要请他来主持公道的。
这样一位大英雄竟会登自家的门,欧阳喜只觉与有荣焉:“这世间又哪有第二个燕南天燕大侠呢?”
“那好,我们就先去见燕大侠!有燕大侠在,某些人就再也别想抵赖了。”
朱七七得意地瞧了王怜花一眼,王怜花不住苦笑,沈浪也只能叹息。
一行人回到欧阳喜的府邸,便见正厅之上,已有三人。
为首的一人穿着粗布衣衫,脚上是一双草鞋,鞋底还破了两个大洞,他却浑然不在乎。八尺长躯昂然挺立,犹如猛虎,颧骨棱棱的脸上有墨一般的浓眉,满面胡茬,瞧上去落拓极了,却不掩他半分英雄气魄。
坐于他下方的乃是一双璧人,虽衣衫朴素,却难掩华美容颜,他们手中各抱着一个婴孩,偶有目光交流,也满是情意缱绻。
饶是朱七七觉得心上人什么都好,也不得不承认,那名青年男子容光之俊美远胜沈浪。而他身边的女子,明明五官并不怎么完美,但凑在一起,却叫人瞧了第一眼后,目光便再也舍不得离开。
朱七七暗暗比较一番,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怯生生站着的白飞飞,心道奇哉怪也,之前十几年,身边女子,容色莫有胜过自己的。谁料一出江湖,也没多少时间,便见识了这样多不逊于自己的美女,尤其是那天晚上……想到那位美妇人,她又狠狠地瞪了王怜花一眼,发誓要将对方的狐狸尾巴给揪出来。
欧阳喜见到来人,愣了一下,这才迎了上去:“燕大侠,江兄?”
似是想到什么,他忙道,“江兄的家财,我丝毫未动,若江兄已无麻烦,在下这就将地契取来!”
江枫行走江湖,除却义兄燕南天外,也不乏朋友,欧阳喜就是其中之一。故江枫打算变卖家产逃难时,欧阳喜虽知他开罪了朝廷,却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,换给江枫一袋明珠。
这件事做得极为隐秘,外人看来,也不过是江家的家产低价贱卖,转手几道,才落到不知是谁的手里。怎会想到欧阳喜非但没有压价,还半点没动江家的家财,只等完璧归赵的那一天?
“多谢欧阳兄!”
江枫感激地抱拳,“我此番前来,就是为了赎回江家的祖宅,其余的田地,本就该是欧阳兄的。”
“江兄这样说可就见外了,也太看轻我欧阳喜。”
欧阳喜不悦道,“我岂是那等看重钱财之人?”
“不,不是这样。”
江枫忙道,“我已成家立业,不欲再卷进是非之中,只想寻一江南小镇,与爱妻隐居,专心抚养幼子,从此再不过问江湖事。”
欧阳喜尊重江枫的选择,闻言便笑道:“大名鼎鼎的‘郎’竟已娶妻生子,这一消息若是传到江湖上,不知多少少女芳心尽碎。江兄,这杯水酒,你可一定要给小弟我补上。”
江枫还未说什么,一个灵巧活泼,仿佛带着几分天真稚气的声音就响了起来:“这杯水酒,你怕是永远也喝不到了。”
众人闻得这个声音,不由吃了一惊,燕南天虎目张合,伟岸的身躯已挡在江枫与花月奴面无血色的身前。
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少女长发披肩,宛若流云,娇靥甜美,更胜春花。但见她眼波流转,透着几许天真与稚气,却又蕴藏着不可描述的智慧之光,更让人惊叹的则是她的美。这般惊人的绝色,令人连比较的心思都提不起,若要说起来,也只有朱七七前几日所见的那位美妇人可与她相较一二。
怜星见燕南天神情,未语先笑:“燕大侠,我听说你平生从未做过一件无愧于心之事,难不成今日要为了你的义弟,阻拦我清理门户么?”
此言一出,原本打算仗义执言的欧阳喜、熊猫儿等人登时愣住了。
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各门各派自然也有不同的规矩。身为外人,确实不好随便干涉他人门派的内务。当然,如果该门派有恶事、恶人、恶行,仗义主持公道,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江枫知晓怜星是一个多么聪明的人,想要与她辩论,几乎没有谁能讨得好。故他毅然站了出来,问:“怜星宫主,你不是说过,放了我们么?”
怜星嫣然笑道:“是么?我反悔了。”
她这句话委实说得太过轻松写意,江枫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,就见怜星眨了眨眼睛,带了几分俏皮地说:“你欠我一条命,却拐走了我的宫女,如果不杀了你们,何以洗我移花宫的耻辱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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