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文学

第66节(第1/2页)

“这么多银子,搁在自己身上总觉得会被人偷走。”

朝曦矮下身子去拿银子,放在沈斐的桌子上,“无论藏哪都不安全,还是搁你那我放心。”

这是大实话,沈斐有钱,不在乎这么一点,万一弄丢,他还是会给她百两银子,全当赔给她的,所以朝曦想来想去,再也没有比放在沈斐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。

沈斐叹息,“放那吧。”

他要是不同意,朝曦能缠他一晚上,什么事都做不成,光听她絮叨。

朝曦板过他的脸,在他唇上亲了一口,不过瘾,又用牙咬了一下。

沈斐的唇软软的,弹性十足,触感极好,还带着香,朝曦特别喜欢亲他,尤其是刚吃过饭时,不亚于饭后点心。

总之这人瞧着都下饭,长得太好看。

事情办成,她也没起身,赖着不走,将全身的重量压在沈斐身上,看他艰难的握笔,艰难的写字。

“朝曦……”这人不得已搁下笔,“去一边玩去。”

朝曦第一次被他这么明着拒绝,心里有些不开心,双手陡然伸进他衣襟里,摸了一把才喜滋滋的退回来,躺在床上自个儿玩。

也没什么好玩的,无非想着怎么赚来更多的钱,抓大虫只是无意间的举动,没想到还有银子拿,据说军营里还有很多类似的任务,如果她全都做了,会不会还有银子拿?

晚上朝曦做了个梦,梦见自己成了大富翁,一掷千金的那种,然后光明正大的追求沈斐,没有人反对,因为他俩一个有钱,一个有权,正好相配。

新婚之夜沈斐拉着她的手回房睡觉,摄政王府太大,俩人走啊走,走啊走,走了一夜,第二天朝曦醒来还没走到头。

还好她醒来瞧见了沈斐,正面对着她,不知是刚睡着,还是压力太大,没睡好,眼睛下一片乌青。

朝曦有些心疼,想伸手摸摸,又忍住了。

难得他睡了回懒觉,还是别打扰他,让他继续睡吧。

怕吵醒他,自己也没起来,只用手虚虚的描着沈斐的眉眼,那日沈斐是怎么夸她的,说什么远山如黛,近水含烟,肌肤胜雪,面如桃花,后面朝曦忘了,只记得这些,觉得形容沈斐才是最恰当的。

这人长得当真如诗如画一般。

师傅说他颜如宋,貌比潘安,她笔力不够,画不出他半分神采,朝曦倒想不自量力画一画他,以后留个念想也好。

朝曦一向随心,想做就做,当即小心翼翼下床,偷拿了沈斐的纸笔过来,她不会画画,也没有学过,全凭一腔热血,把沈斐画丑了。

明明比着样子画的,那手就是不受控制,抖的跟筛子似的,画的歪歪扭扭,人不像人,鬼不像鬼。

朝曦自己看了都忍不住唾弃,什么玩意儿?

正打算再偷一张纸来,重画一幅,那画突然被一只好看的手抢走,沈斐翻过来看了一眼,“我忍住一柱香没动,你就画成这副样子?”

朝曦讪笑一声,“我不是没学过嘛。”

其实学过,李安生教过她,可惜只教了几天,中间还掺杂了弹琴写诗,以至于朝曦连皮毛都没学会。

沈斐撑起身子坐起来,与她面对着面,手握住她的手,反面教她画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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